但我还是蛮同情地点头、答应作她的掩护。
而她就像变成我“知交”似的,十分暧昧地说:“其实呀到我们这种年纪,凡是生理需求正常的,谁不想有个强壮的男伴?即使是不谈风花雪月、情爱绵绵的外遇,光在肉体上得到慰藉跟满足,都是值得的!你说对不?”
“讲起来容易,真要做也蛮难育!再说,年轻力壮的,又得上那儿找呢?”
“啊~那简单!我跟理察讲讲、让他为你介绍一个……”郑淑雅热心起来。
“不、不!……别开玩笑了,这种事我可做不来呀!”
我赶忙否决她。
但心底却盘算着:如果我真找了个男伴,一旦有事、或需要掩护时,最好也有个援军,以免“穿帮”;那,郑淑雅当然就是最佳的不二人选了!
跟郑淑雅谈完,同一个周末她又约我去城里逛店。
我对管家说要晚一点才会回来,便驾车到郑家接她、一起前往旧金山。
买好东西,在渔人码头一家餐馆与她的情人见个照面。
然后他俩继续幽会、我打道回府。
不巧回程遇上沿岸公路塞车,呆在车里慢吞吞牛步时,脑中一直想着郑淑雅和她那个廾来岁、长得蛮英俊的洋人“小情夫”——理察;心生百般羡慕之馀,不禁也对自己孤苦伶仃而感慨万千。
尤其他俩在我面前毫无忌惮地卿卿我我、像对我“单身”示威似的;一想到,就更不是滋味了!
这时黄昏初临、华灯始上;相信在公路上遇到塞车的人们,大多是欣逢周末、赶赴约会的男女。
我知道他们都有处可去。
而我虽有远在天边的情人,但每个周末,除非方仁凯主动打电话来,我们无从连络,反而变成了我最冷清的日子。
我猜测他若不是陪伴性冷感的老婆、就必是和孩子享受所谓“高品质时光”;再不然,更可能如我所惧、正在跟另一个女人约会呢!?……
两相对照,此刻的我更深深感到孤寂、寞落。
眼看路上充满浪漫的车灯闪烁、心中却极度难耐不堪。
于是便漫无目标、不知何去何从地驶下沿岸公路,转到邻近“文化中心”的隆巴底街。
在旧金山,这是一条针对中产阶级游客消费、还算有名的观光街。
排列成群的大多为平价旅馆、酒巴、和大众化的普通商店;是我平常每次进城都不可能来、也不屑一游的地方。
可是今天,不知怎么的,我想到自己在最高档的精品店一逛,就买了大包、小包将近六、七千块钱,却不知都是为谁穿着、要取悦谁的时装和行头;也想到仅管家里财富万贯,但我的心灵却空虚得像个穷光蛋,甚至比住平价旅馆的芸芸众生还不如!
那,我还有什么值得骄傲、又有什么好自命不凡的呢?
开进路旁某家大众化的百货公司(k-art),一下车,立刻就到女装部买了价格真是好便宜的几套衣服;在化装品柜台买眼影、睫毛、粉底、胭脂、和深色口红;亵衣架上选些尼龙蕾丝边的吊袜带、长统丝袜、细窄得不能再细的三角裤、和同样花色的奶罩。
还在首饰部挑了廉价耳环、戒指戴上;……
跑到女用厕所,换下全身里里外外的衣衫;腰间系上吊袜带、勾住长统丝袜、套上非常暴露的三角裤;戴着新奶罩、穿上淡绿薄衫、和那条短到大腿、几乎连屁股都快露出来、苹果绿人造皮的窄裙。
然后站在镜前重新化妆,打扮得浓浓的、像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女郎。
最后到隔壁“肯塔基”匆匆吃完几块炸鸡,就开车沿着隆巴底街缓缓行驶。
这个黄昏,我第一次做了有生以来从未做过的事:和男人才初见面认识,就真的跟他开房间、上了床;也发现自己所从来不知道的另一个面目。
在一间兼饭馆的酒巴里,叫杯金东尼,啜饮着。
两个洋人中年男子倚着巴台找我搭讪。
一见他们突突的啤酒肚子,我倒尽胃口便没理采;心想:要找,也得找个长相不赖的!
于是,眼睛瞟向别处、瞧瞧还有什么其他“猎物”。
可是看来看去,都不怎么样。
大概太没经验、走错地方了!
另一个小酒巴则像样得多:聚了不少男男女女,各种族、各年龄层的都有。
尤其那些挤在巴台边的,一眼就可看出他们是在找对象、吊膀子、削凯子……
而我呢,虽不能说外型光采照人,但经过化妆并非毫不起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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