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
没过几天,曹霞便把《偶像的生活》录制合同送到了池然学校。综艺是在十月份初开始录制,下个礼拜先录主题曲和片头。
拿到合同的那一刹那,池然当即就黑了脸,说什么都不肯签,甚至立马就要撕掉,还是蒋宙在旁边及时地救了下来。
蒋宙把合同卷成筒,敲池然脑袋:“这可是难得的一次能和陆湛合作的机会,撇开个人情绪不谈,这对你未来发展大大滴有好处。你怎么就不开窍?”
池然表情臭,态度也臭:“把合同给我,不然你就从我尸体上踏过去。”
偶像是什么?
偶像就是那镜中花、水中月,是那贩卖梦想的人。
粉丝把美好的向往或是负面的情绪投射到偶像身上。
不管是喜欢还是讨厌,唯有距离,感情才可不朽。
说得直白一点,离得近了,看得一清二楚,没了模糊的美感,还可能恶心到自己。
池然非常坚决:“我不要和陆湛有私交!”
蒋宙左劝右劝,就差扼腕叹息,心说:你小子参加综艺,怎么心累的却是我?……
……
此刻向姐也有同样的感受。
陆湛坐在休息室固定的位置上,正襟危坐,表情异常严峻。
“我做不到。”
沉默了长达五分钟后,陆湛吐出这么一句话。
向姐心一沉。
虽然陆湛性格挺胡闹,但他的任性对象分人,向姐显然不属于他会“开玩笑”的一类。
他说这话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。
而且这人说一不二,他说做不到,他就绝对不会去做。
向姐头大。原本让池然参加综艺,是为了调动陆湛的情绪,没想到现在物极必反,陆湛干脆不想参加了!
怎么会这样?
只见过一面,陆湛竟然会有这么排斥的人?不应该啊?难不成真的是八字不合?
向姐反思自己之前自作主张答应是不是逾线了。刚想开口,工作人员敲响了休息室的门:“打扰一下,节目还有15分钟开始。”
半敞的门外,曹霞匆匆路过,向姐瞥见,眼睛一亮。
“哎,小曹,找池然签合同的事情怎么样了?”
曹霞探进半颗脑袋,没看见坐在后边的陆湛,她神情苦闷:“不成啊!不但不肯签,还去洗手间洗手消毒三遍!”
“为什么要消毒?”
“去晦气啊!”
“……”
曹霞前脚刚走,陆湛就凉飕飕地开口:“笑死,结果两个当事人都不愿意。”
让黑粉来当他助理,这像话吗?
想到那小子p图造谣,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欠抽模样,陆湛就火大。
那种在网络阴暗地里造谣发帖、辱骂自己的,估计就是池然这样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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